校园安全
尊敬的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:
大家好!目前,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,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,交通安全风险增长。特别是开车不系安全带,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,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加重事故后果,造成人员伤亡。
据统计,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伤亡最多的车辆,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%为颅脑损伤致死,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。有关研究表明,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、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%至70%,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。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:“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”。 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“生命带”,是因为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的作用,一旦发生事故,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,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尽管血的教训历历在目,但嫌麻烦、不舒服而不系安全带的却仍然大有人在。
经开区教育局特别提醒:1.佩戴安全头盔。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在骑行摩托车、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,做到“戴头盔、靠右行、载一人、不闯灯”。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,系好固定卡扣。
2.购买合格头盔。在购买头盔时,不要图便宜,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。
3.家长以身作则。家长们在戴好安全头盔的同时,要劝告身边的驾乘人员,在出行过程中,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,给孩子做好榜样。
4.遵守交通法规。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,知法守法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避免交通意外伤害。
5.加强安全教育。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自行车,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电动车,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得骑行摩托车。家长要教育可以骑行电动车的孩子,自觉佩戴安全头盔,走非机动车道。
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,让我们携起手来,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,防范交通事故发生,为我们安全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