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资助
尊敬的学生家长:
您好!为了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开展,使各位家长能准确、及时地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,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,特向您介绍学前至大学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,请您仔细阅读!
(一)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
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: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、低保、残疾等中小班幼儿给予生活补助。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。
(二)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
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: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、初中1250元,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%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。
(三)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
国家助学金: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,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。
(四)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
国家奖学金: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每生每学年6000元。
免学费: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(含戏曲表演专业,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
国家助学金: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,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,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。
(五)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,解决学费和住宿费,本专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,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高于16000元。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。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,最长不超过22年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
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,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。请您相信,困难是暂时的,有党和政府的鼎力帮扶,有各级教育部门的爱心资助,您的家庭一定会尽快摆脱贫困、迈进小康!